粤医会〔2026〕90号
各推荐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我省医学科技工作者勇攀科学高峰,表彰在医学科学技术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粤医会〔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有关规定,现将第八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推荐渠道
(一)奖项类别。本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两个类别。
(二)推荐渠道。省内各地市级以上医学会,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具有推荐资格。
(三)申报方式。推荐单位须登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网址:https://gdkp.medmeeting.org/Home/Login/,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审核申报材料;申报人登录推荐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详见《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推荐项目须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整体完成或应用满两年以上(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曾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国家级或省级科技部门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及成果,不得推荐。
(一)等级申报。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须明确申报等级,落选不再参与下一等级评审。
(二)完成人限制。第六、七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本届推荐项目完成人。
(三)项目限制。第六、七届连续两届进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名单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再次推荐。
(四)技术内容要求。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须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奖及中华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五)成果归属。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主要成果须为第一完成人所有,与其他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无权属争议。
(六)申报数量限制。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限报1项。作为其他完成人(第4名及之后)限报2项。
(七)公示要求。各推荐单位须公示本年度拟推荐项目基本情况,并要求项目完成单位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处理完毕并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具备推荐资格。
(八)材料要求。《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详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人员须在推荐系统中如实、完整、准确填报,并上传相应附件;推荐单位须严格审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并承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1.推荐材料清单。
(1)纸质推荐书。须与推荐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主件从推荐系统导出并带有水印。
(2)佐证材料。可为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3)项目公示情况说明(详见附件4);
(4)项目汇总表1份(详见附件5)。
(5)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项目需附加相关科普作品。
(6)有回避要求的推荐项目,须提交《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7)。
2.材料提交方式。
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本区域内或本单位推荐项目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各提交1份。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寄送至广东省医学会临床医学评审部。电子版材料:总文件夹以“科技奖+推荐单位名称”命名;子文件以“第一完成人姓名+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名称”命名,PDF格式;最终将总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推荐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形式审查。网络形式审查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20日。
(三)材料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至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为便于工作沟通,建立“第八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申报”微信群。进群人员要求:各推荐单位1名、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科研管理人员1名(推荐单位与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为同一单位的,添加1名即可)、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联系人各1名。微信群联系人:刘鸿庆(15989177356,微信同号)。
纸质版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六广东省医学会临床医学评审部101室。
联 系 人:刘鸿庆
联系电话:020-83173609
邮 箱:gdyxkjj@163.com
邮 编:510180
附件:1.广东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
广东省医学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