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会〔2025〕5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学会关于组织广东省医学会概念验证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自申报之日至9月30日共收到45项申报项目,经概念验证基金专家委员会评审,共确定8项为广东省医学会概念验证基金(第一批)立项项目,资助总强度129万元,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2月1日后按规定签订《广东省医学会概念验证基金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12月20日前统一寄送至我会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部。
二、项目研究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到期后按照合同书要求等有关规定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立项金额配套不低于1:3比例经费,请各单位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并按时做好项目结题,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的执行期限。
联 系 人:刘鸿庆,联系电话:15989177356;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六广东省医学会101室。
广东省医学会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