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评审
广东医学科技奖 科技成果评价 质控中心管理 培训研讨 委托评审 临床科研基金 医药成果转化
关于征集卫生健康技术的通知

粤医会〔2022〕14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6〕50号)和《关于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6〕51号)精神,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汇集和推广卫生健康技术,促进卫生健康技术成果资源的普惠共享,提升基层健康和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我会受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下称中心)委托,征集卫生健康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技术内容

卫生健康技术包括医疗方案、药物、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学信息系统、后勤支持系统和行政管理体系等,泛指一切用于疾病治疗、诊断、预防、筛查、康复及促进健康、延长生命周期和提高疾病治疗质量和水平的技术手段。

二、征集范围

研制、生产或拥有卫生健康技术的各有关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12月31日。 

四、技术要求

(一)申报的卫生健康技术应与健康中国行动和我国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相适应,已纳入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基本信息库。

(二)申报的卫生健康技术应符合科学、经济、安全、有效、可推广等原则性要求,且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

(三)申报的卫生健康技术应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技术如有产品或配套耗材等,产品或耗材等应取得相应的证件或审批许可等。

(四)申报的卫生健康技术应用负责人应为该项技术实际应用人,其所在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提供技术推广支持和保障,有完善的推广培训计划和丰富的推广培训经验,能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五、申报流程

(一)注册账号。技术申报负责人登陆“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务(广东省)平台”https://gd.gjwsjkjstg.cn)注册账号。

(二)填写申报文件。注册成功后,进入“技术申报”功能模块,按照要求填写技术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三)下载申报文件。提交成功后,在“我的申报”功能模块中下载技术申报书,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上传申报文件。“我的申报”功能模块中,上传加盖公章的技术申报书扫描件,技术申报完成。

六、征集技术的评审和应用

(一)中心和学会组织对申报技术进行审核遴选。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未通过”。申报单位可在平台“我的申报”功能模块查询结果。

(二)审核通过和经修改后通过的技术将入选平台技术备选库,并在平台上进行展示。

(三)中心和学会将组织专家有计划的从平台技术备选库中遴选技术,纳入年度《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目录》并向全国推广应用。

 

联系人:李冰,联系电话020-81858309转3


 

 

广东省医学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