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广东省医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医会〔2025〕299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规划要求,进一步推动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满足临床实践、行业发展及创新需求,构建高质量医疗标准体系,广东省医学会现就2025年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一)紧扣政策导向

紧密围绕国家及广东省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聚焦医疗高质量发展、健康广东建设等重点工作,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体现临床实践特色,推动医疗质量提升与行业规范化发展。

(二)突出实用价值

以临床需求、行业痛点为导向,申报项目需具备扎实的科研基础与实践经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如提高诊疗效率、保障医疗安全、促进技术推广等),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及推广应用前景。

(三)坚持开放协同

遵循开放、透明、公平原则,吸纳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参与,反映行业多元需求,确保标准的科学性、代表性与适用性。

(四)避免重复冲突

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申报前需查询相关标准数据库,确保项目唯一性。

二、征集范围

(一)临床诊疗与质量提升

1.常见病、多发病及优势专科(如心血管、肿瘤、神经、骨科、儿科、妇产科等)的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及疗效评价标准;

2.重大疑难疾病(如癌症、心脑血管病、代谢性疾病等)的多学科协作(MDT)诊疗、中西医协同治疗相关标准;

3.医疗质量控制、医疗安全(如院感防控、不良事件管理)、临床检验检测等标准。

(二)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

1.重大传染病(如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应急医学救援的流程与技术标准;

2.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如儿童青少年健康、老年健康、孕产妇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及健康促进标准;

3.社区医疗、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联体协同)相关标准。

(三)医学技术与创新应用

1.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临床诊疗(如辅助诊断、精准医疗)、健康管理、医疗数据共享与安全中的应用标准;

2.新型医疗技术(如微创技术、再生医学、远程医疗)的操作规范、质量评价及伦理管理标准;

3.医疗器械、耗材的临床应用评价与管理标准。

(四)医学教育与人才培养

1.医学人才规范化培训(如住院医师、专科医师)、继续医学教育的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

2.医疗机构学科建设、亚专科设置及人才梯队建设标准。

(五)医疗机构管理与服务优化

1.医疗机构运营管理(如智慧医院建设、后勤保障)、医疗服务流程优化(如预约诊疗、医患沟通)标准;

2.康复医疗、护理服务(如老年护理、专科护理)的规范化标准。

三、申报条件

(一)牵头单位

1.应为广东省医学会单位会员,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科研水平,优先为三级甲等医院、高等医学院校或省级以上科研机构;

2.具备开展标准研制的技术能力、重视标准化工作愿意承担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起草费用、技术和人力支持;

3.企业可作为参与单位,原则上不单独作为牵头单位。

(二)牵头人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丰富实践经验;担任学会分支机构常务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学会理事;

2.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3.每年度仅限申报1项,未完成往年立项项目者不得牵头申报。

(三)项目组构成

1.参与单位不少于5家,且需涵盖不同地域(如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避免集中于同一地市;

2.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需包含临床、科研、管理等领域专家,且60%以上成员需参加过医学会组织的标准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四、申报程序

材料准备

申报单位填写《广东省医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经单位审核盖章后,申请书电子版(PDF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若已有标准草案查新报告团队成员资质证明论证材料一并提交。标准项目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形式审查

申报材料提交后,由学会团体标准办公室(下称团标办公室)对照申报要求,对材料完整性、项目范围符合性、牵头单位及牵头人资质、项目组构成、与现有标准的重复性等进行审查。未通过的反馈修改意见,逾期未补正或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本批次不予受理;通过的由团标办公室提交专家进行立项审查。

(三)立项审查

学会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审的项目进行评审,重点评估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及团队能力;评审通过后经学会会长办公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标准编制

标准立项后,申报单位需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修订项目不超过9个月),需按计划完成并接受中期检查。

五、时间安排

2025年全年接受申报,收到材料并签订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30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查后进行立项公示。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冰,联系电话:020-81858309电子邮箱:gdma1917@163.com

学会官网:www.gdma.cc(下载通知及申报材料模板)

 

附件:1.广东省医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2.团体标准编写文本格式

3.广东省医学会团体标准编制说明模板(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医学会

202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