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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度医疗技术经理人能力等级(中级)培训(第一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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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医会〔2024〕249号 各有关单位: 技术经理人是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从事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并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负责把技术成果从实验室批量转化到市场上,被称为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探路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提升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医疗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和生物医疗高素质、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培养医疗技术成果转化领军人才,广东省医学会拟联合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四川西部医药技术转移中心、广州市穗港澳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促进会举办2024年度医疗技术经理人能力等级(中级)培训(第一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医学会                  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                          四川西部医药技术转移中心                  广州市穗港澳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促进会 承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西南中心)                          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                  环华西国际智慧医谷概念验证中心                  广东军融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18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金域医学一楼会议室(广州市海珠区生物岛螺旋三路10号)。 三、培训内容及亮点 本次培训为华南地区首期医疗技术经理人能力等级(中级)培训(课程详见附件1),以提升生物医疗领域技术市场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课程以理论知识、案例分享与转化实操相结合,致力于实现生物医疗领域“政产学研用”全链条覆盖,形成从宏观政策解读、到中观创新转化链条讲解、再到微观创新实践分享及实操演练等不同层次的课程体系,丰富生物医疗领域技术经理人的创新视野。 (一)核心课程,重视落地。 本次课程结合国内生物医疗领域技术经理人能力现状和不同培训需求,将以转化政策解读、临床需求挖掘、知识产权布局、产品注册监管、医工结合创新、转化实践分享、转化实操推演、实地参访等模块开展医学创新转化全链条实操路径和注意事项的授课,打造技术经理人核心竞争力。 (二)实操推演,实战为先。 本次课程结合生物医疗领域创新转化标杆案例,系统性设置实操推演+互动研讨,模拟成果转化链条流程,让学员深度体验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全路径,规避转化路径上的盲点痛点,加速成果的有效转化。 (三)打造技术转移行业精英。 本次培训将根据国家大纲设置课程框架,结合华南地区医疗转化的实际需求,匹配生物医疗生态领域的专家教授、企业代表和服务机构等参与授课和交流,深度刨析技术经理人的实际作业要点,为医疗生态储备一支能深入理解技术背景与市场需求、制定科学的转化策略、合理管控风险的技术经理人人才队伍,构建产业高效沟通的桥梁。 四、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华南地区曾参与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并获取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或从事生物医疗大健康行业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等相关人员,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高校、院所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相关人员; (二)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相关人员; (三)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第三方机构、法律、商务或知识产权、科技投融资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 (四)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五)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负责人; (六)生物医疗科技园区、孵化器运营人员; (七)其他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相关人员。 五、考试及证书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导师授课、线上考试的形式。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考试后,可领取由广东省医学会、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代章)、四川西部医药技术转移中心、广州市穗港澳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促进会联合颁发的《医疗技术经理人能力等级(中级)培训证书》。 六、培训报名及收费标准 报名方式:本次培训统一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有意向学员请尽快按提示报名缴费,招满即止。 培训费用:3980元/人(费用主要用于培训课程、培训资料、考试、培训中级证书、学分证书、午餐等。培训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学员自理。) 七、其他说明 (一)注册学员授予省级I类学分6分,请携带医学教育一卡通现场授分; (二)《医疗技术经理人能力等级(中级)培训证书》可作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考核、上岗录用、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三)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考试后,可申请备案为广州市穗港澳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创智库”专家或“概念验证中心专委会”的专家/服务机构,参与政府组织的科创项目评审、转化项目筛选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省医学会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部 刘鸿庆 15989177356 市穗港澳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促进会 邝丽娜 13430382289   附件:通知及附件     广东省医学会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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