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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学会关于企业会员单位招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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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医会〔2024〕67号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23〕1号)文件精神,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广东省医学会设立了广东省医学创新与转化平台。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医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医学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广东省医学会现公开招募企业会员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募对象与条件 (一)招募对象 国内从事有关生物制药、化学制药、中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等医药行业的企业、CRO公司、CMO公司、CDMO公司、投融资机构等单位。 (二)基本条件 1. 申请企业应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或机构,具备独立法人; 2. 申请企业法人应遵纪守法,践行科学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具备较高水平的经营能力; 3. 申请企业从事领域须包含医药、医疗器械等相关行业产业; 4. 申请企业应具备较好的创新氛围,具有与医药、医疗器械产业领域相关的服务能力或产业化条件,具备参与和承担相关工作的实力。 二、企业会员单位制度 本次招募的企业会员单位包括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等三类,凡支持广东省医学会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工作并有入驻意愿的企业或单位,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成为会员单位,会员单位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一)企业会员单位权益 1. 常务理事单位 (1)成为广东省医学会企业常务理事会员单位,获得常务理事单位挂牌资格; (2)在由省医学会举办的科技成果展示会中享有核心展示区域的优先展示资格; (3)优先享受由省医学会主办的项目路演、创新大赛、成果发布会及学术和行业前沿信息交流资格,拥有平台及相关媒体优先重点宣传资格; (4)享受省医学会成果资源库优先使用资格、意向优秀科研成果优先转化权及相关专业信息服务; (5)享受医学科技成果评价优惠。 2. 理事单位 (1)成为广东省医学会企业理事会员单位,获得理事单位挂牌资格; (2)在由省医学会举办的科技成果展示会中享有展示区域的展示资格; (3)拥有由省医学会主办的项目路演、成果推介会及学术交流和行业前沿信息交流资格,拥有平台及相关媒体宣传资格; (4)享受省医学会成果资源库部分内容使用资格及专业信息服务; (5)享受医学科技成果评价优惠。 3. 会员单位 (1)成为广东省医学会企业会员单位,获得会员单位挂牌资格; (2)在由省医学会举办的科技成果展示会中享有成果展示资格; (3)拥有省医学会及相关媒体宣传资格; (4)享受省医学会成果资源库部分内容使用资格。 (二)招募企业单位义务 1. 维护转化平台的合法权益,配合平台完成有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资料提供、协助举办会议等; 2. 根据招募收费标准,按时缴纳招募企业单位会费。 (三)招募收费标准 企业会员单位按年度缴纳会费,根据会员单位类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实行级差会费收取制度。 三、申请方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 广东省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招募申请表(见附件); 2. 企业单位资质材料(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经营状况分析表)。 以上材料均须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纸质版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有关材料可使用扫描件。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须一致,其中《广东省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招募申请表》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其他材料合并生成1个PDF文档提交。 (二)申请程序 1. 有招募意愿的企业单位向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 由广东省医学会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部初步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筛选; 3. 签订企业单位招募合同、合作协议书、承诺书等。 四、申请时间 会员单位招募工作长期受理、集中审核,2024年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广东省医学会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工作,本次会员单位招募工作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全程指导开展,广东省医学会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部具体组织实施。 六、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6广东省医学会603室 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部。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gdma6023@163.com,邮件标题标注“广东省医学会企业会员单位申请材料”。 联系人:何树苗 郑秀榕 刘鸿庆 联系电话:020-81861521、020-81230351、020-83173609、18709286739、13538636548、15989177356   附件:1.广东省医学会关于企业会员单位招募的通知           2.广东省医学会企业会员单位申请表       广东省医学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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